■選委會成員由800人增至1,200人,4界別各增加100人:
—選委會內第1、第2和第3界別將不增設新的界別分組,共32個界別分組會按現名額按比例增加議席;
—第4界別新增的100席:75席分配予民選區議員,10席予立法會議員(#),10席予全國政協委員,5席予鄉議局。
■區議會界別分組共117個議席,沿用目前安排,分為港九(57席)及新界(60席)兩大界別分組,並保留「全票制」,只有民選區議員才可以在區議會界別分組登記為投票人、提名候選人和獲提名為候選人。
#在2012年2月新一屆選委會任期開始後,暫時設立10個「特別委員」議席,分別分配予全國政協委員、鄉議局及區議會,以填補在2012年10月前,立法會議席尚未由60席增至70席的差額。
2012年立法會選舉本地立法建議
■議席由目前的60席增至70席。
■5席由地方選區選舉產生:
—議席繼續由5個地方選區選出;
—每個地方選區的議席數目由目前的4至8席修訂為5至9席。
■5席由功能界別選舉產生:
—新增5個「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議席;
—只有民選區議員可在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提名候選人或參選;
—每名候選人需要獲得不少於15名民選區議員提名;
—議席採用名單比例代表制選舉,由約320萬登記選民以1人1票方式選出;
—每張候選人名單可使用的選舉開支上限為600萬元;
—政府給予的財政資助為候選人名單所得有效選票乘以資助額12元一票或申報選舉開支的50%,以較低者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