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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con」業主收樓後才發現地板和廚房都未完成裝修,但卻要支付裝修期間的管理費和水電雜費。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譚靜雯、曾偉龍)港島西半山干德道豪宅「The Icon」繼有業主投訴收樓發覺「貨不對辦」後,再有業主投訴指收樓時廚房和地板均未完成裝修,發展商提出8星期完成工程,但裝修期間的管理費、水電煤等雜費全數均要由業主負責,有關業主料損失逾10萬元。在多次投訴下,發展商榮豐國際始願為部分單位提供1年保養期及支付3個月差餉雜費。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昨開會討論事件,同意將「舊契樓花」一併納入一手樓銷售的規管範圍。
承擔裝修期損失10萬 業主不滿
業主李先生於2009年購買「The Icon」樓花,並於上月17日收樓,發展商要求他入伙前先簽署收樓書,但他發現地板及廚房未完成裝修,與宣傳單張及買賣合約的條款不符。發展商遂提出8星期完成裝修,但業主需交回鑰匙,並支付期間的管理費和水電煤費用,雜費加上2個月裝修期的租金,合共損失超過10萬元。
立法需時 倡加強巡查樓花銷售
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昨晨舉行第2次會議,討論「The Icon」貨不對辦及沒有提供售樓書等問題。會後委員李永達表示,雖然「The Icon」是一手樓,但由於原業主自行重新發展,樓契沒有改動過,屬於「舊契樓花」,在現行監管制度下,毋須地政總署發出預售樓花同意書,便可以賣樓。
針對事件,委員會同意日後立法時需同時規管舊契的一手樓項目,但立法需時2、3年,李永達期望當局及地產代理監管局在過渡期,加強巡查樓花銷售。他又說,「The Icon」透過地產代理售樓,代理及發展商均有責任,確保提供予準買家的資料真確及沒有誤導。
代理「The Icon」的中原地產則表示,榮豐國際將全數負責A及D單位3個月的差餉、管理費及水電煤費用,並按照合約為全部單位提供1年保養,業主可致電專線2525-2855,由專人跟進收樓事宜。
關注漏洞 測量師學會促立法規管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黃比表示,該會十分關注事件,反映香港樓宇銷售存有漏洞,將約見港府、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消委會了解事件。該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兼督導委員會委員潘永祥亦表示,將要求政府盡快立法,同時規管舊契及新契的預售樓花,保障小業主權益。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督導委員會將繼續討論有關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事宜,並於今年10月完成討論後,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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