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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出席立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討論。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與香港咫尺之隔的大亞灣核電廠,其安全問題備受香港社會關注。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承諾,日後倘出現一級以下非緊急事故,該公司會在事件確認後2個工作天內,於網上公布有關消息。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核電廠在發生事故後應當即時公布,港核投公司代表指,他們需要調查意外事故的成因和影響及準備資料等,故認為於2日內公布有關消息是合理的安排。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大亞灣核電站的通報機制。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示,大亞灣核電站於去年發生了兩宗輕微事故,不涉及重大意外,但當局明白到公眾要求增加核電站公布事故的透明度,故已要求核電站倘生零級及一級的輕微事故,營運公司須於兩個工作天內通知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由該公司透過網站公開發放有關消息。
不過,多名議員質疑何以不即日公布有關消息。工聯會議員王國興指出,核電站意外涉及重要的公眾安全問題,一旦發生事故,當局應該即時公布,讓港人得悉。民主黨議員張文光則要求,有關方面要釐清「兩天」的定義及考慮縮短通報時間。
藍凌志:搜集資料調查需時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常務董事藍凌志解釋,所謂「兩天內公布」,是為最長的公布期限,實際公布的時間可能會少於兩天,而每宗事故需要經過初步評級、摘要及對環境及市民的影響等,部分需要時間調查及搜集資料,故認為定於兩天內公布是合適的安排。
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紹雄補充,該公司要研究縮短通報時間,同時要研究怎樣向公眾解釋清楚事故的性質,以免引起誤會。
另外,保安事務委員會亦討論是否成立小組跟進有關問題,最後通過不成立小組,但要求當局於5個月內提交有關的進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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