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服裝連鎖店堡獅龍(Bossini)已故創辦人羅定邦,其遺產惹來後人爭奪,高院去年7月裁定次子羅蜀凱不能獨佔遺產。羅蜀凱敗訴後續為訟費問題爭拗,法官認為他戴上受託人的帽子,實際上為爭取個人利益而興訟,判他自掏腰包支付其他兄弟妹等人的八成半訟費。
判辭指出,羅定邦長子羅樂風、六子羅家駒及律政司司長在案中都未有表態,按慣常做法由信託基金支付他們的訟費;至於羅定邦其餘4名子女、孫女羅穎怡及外曾孫Or Ryan,反對羅蜀凱所指其中一份遺產乃亡父餽贈的說法,法官下令羅蜀凱支付他們八成半訟費。
官指興訟純為個人利益
羅蜀凱指,他興訟只為履行受託人責任,希望法庭可以釐清意願書條文。但法官不接納此說法,指出他興訟純為個人利益,若他勝訴根本不會對其他人或信託基金有利。
羅定邦死後把遺產分為三份,一份作慈善,一份留給流亡海外的失蹤兒子,餘下一份用作資助「羅氏家族子孫」,並於意願書訂明「蜀凱『全權』管理」該份遺產;法官去年裁定那份意願書只是信託,羅蜀凱並不持有實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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