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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譚靜雯)The Icon 售樓風波源自圍封式廚房改建為開放式,樓盤雖然於去年11月獲發入伙紙,但屋宇署表示,至今仍未收到發展商提交更改廚房圖則的申請。該署上周曾到The Icon 其中2個單位視察,並未有發現單位內廚房改為開放式。署方表示,過去曾批准改建開放式廚房設計,但強調須符合防火及安全條例,包括增設花灑頭、防煙槽、廚房不可以明火等要求。
未發現違規 將入屋視察
署理屋宇署助理署長(拓展)鄧鴻基昨晨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表示,The Icon的正式入伙紙於去年11月批出,但至今仍未收到發展商提交更改圖則的申請。而收到投訴後,署方曾派職員分別於上周二和上周五到其中2個單位視察,根據圖則有關單位的廚房是圍封式,視察後亦沒有發現改建為開放式廚房,沒有違反建築物條例。他又說,已出信聯絡其他業主,希望可以入屋視察。
改建須審批 符防火要求
有立法會議員查詢,圍封式廚房能否合法地改建為開放式?鄧鴻基表示,根據屋宇署於1996年頒布的《耐火結構守則》列明,任何住宅單位只有一個出入口,若廚房鄰近出入口,必須採用耐火時效不少於1小時的牆壁,所以圍封式廚房改建作開放式時,必須通過防火要求,加設花灑頭、防煙槽、廚房不可以明火等,工程前需重新由屋宇署審批圖則。
鄧鴻基指出,過去曾審批改建作開放式廚房的圖則,有關個案也符合防火及安全要求,但署方不能一概而論,需按單位的實際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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