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協定在1995年正式生效,其宗旨是促進國際農產品貿易自由化,其中對成員國的要求主要有3項:
1. 開放國內市場讓外國農產品進入;
2. 支援國內農業時,需減少對農產品市場價格的扭曲;
3. 降低現有對農產品的出口補貼,並禁止引入新補貼。
資料來源:http://www.wto.org/english/docs_e/legal_e/14-ag_01_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