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玩是眾多遊戲的其中一種,按柏拉圖所言,一切不包括明顯善惡的愉悅都是遊戲。學者Jesper Juul則從遊戲學(Ludology)角度說明,遊戲隱含著可變化或可變量的結果和規則,玩家透過努力可以影響遊戲結果。遊戲的元素包括緊張、樂趣、純真、自願和秩序等,更重要者是遊戲為一種非真實的處境。
電玩
學者Henry Jenkins指出,電玩是數碼時代的一項藝術。學者Frederic Le Diberder更指出,電玩是第十藝術(前八藝術依次為繪畫、雕塑、建築、音樂、文學、舞蹈、戲劇和電影,至於第九藝術則見分歧,部分意指漫畫,部分意指電視,部分意指遊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