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就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條例草案進入最後審議階段,並決定在下月2日恢復二讀。特區政府宣布,當局會再就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提出新的技術性修訂,微調3個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包括增加航運交通界28名團體選民;接納香港資訊科技聯會的表決成員為合資格選民;以及在批發及零售界增設3個具規模的中醫藥業協會及商會。
立法會《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主動就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提出修正案,進一步擴闊3個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
航運界增28團體選民
在航運交通界,當局決定新增28名來自海陸空的合資格運輸團體選民,包括機場管理局專營服務商及特許經營者、的士團體、非專營巴士團體、跨境巴士團體、停車場及隧道管理公司、駕駛訓練團體、物流業以及汽車維修團體。
劉健儀促快改票制
航運交通界立法會議員、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有見爭取多年終見成果,在會上對當局的決定表示歡迎,指是次雖然增設28名代表只屬小數目,但依然希望「入得一個得一個」,又促請當局盡快將交通航運界的團體票或公司票,改為董事票或個人票。
她並建議,特區政府公布其餘團體落選的客觀原因,包括考慮準則及數據文件,以成為日後的參照基礎。
林瑞麟允續檢視需要
林瑞麟在回應時表示,按照政府政策立場,現階段不會對傳統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進行重大改變,但卻會一如既往在選舉前檢視界別選民基礎的調整需要,以反映界別的最新發展情況。而自03年立法會修定條例訂立以來,政府共接獲逾100個團體申請,要求加入各個不同功能界別。
他強調,當局在考慮有關問題時,主要以團體的代表性、活躍程度、規模貢獻等作為考慮準則,例如的士團體需坐擁200部的士、非專營巴士團體需持有150部巴士等交通規限,「上述準則未必與現時的界別選民對稱,但今後就會按準則辦事。倘符合政策規定的,未來再會考慮其他申請」。
梁美芬倡納少數族裔
另外,專業會議議員梁美芬建議政府考慮增加地產代理、中小企、少數族裔的政治參與。林瑞麟認為,目前的中小企並非參與無門,而少數族裔亦不能與法定專業界別看齊,故不能隨便增加界別分組及功能界別,「我們已經無足夠空間納入其他行業,要加就要重新檢視320萬名登記選民,以維持整體政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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