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條例草案小組委員會已完成審議工作,並於下月初在立法會恢復二讀。據了解,工聯會、民主黨及公民黨提出合共15項修訂,包括放寬「超級區議員」(超選)提名門檻及參選資格、大幅修改特首選委會的議席分配及擴闊選民基礎、廢除規定行政長官無政黨背景等。
黃國健盼前區議員可選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要求政府放寬「超級區議員」參選門檻至「中間落墨」,將參選資格放寬至前任民選區議員,以確保「超級區議員」的質素要求,否則只會阻礙資深政治人物參選,「現時候選人在被迫情況下,要先得到區議會入場券,是不公平的做法,日後在小區的服務時間亦會遞減」。
不過,多名議員提出,所謂「前任民選區議員」是否包括97回歸前的民選議員,立法會法律顧問馬耀添稱,在文字層面無分別,但仍需視乎區議會條例生效日期。
林瑞麟憂衍生更多問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回應時重申,放寬參選資格至前任區議員,只會脫離民主基礎,甚至衍生很多「窄問題」,包括是否納入委員等問題,故政府堅持收緊參選權至由民選區議員相互提名,「我好明白工聯會提出修定的原因,亦尊重工聯會思維,但與政府好難達到共識」。
民主黨則建議將「超級區議員」提名門檻降至10名,望令選舉「更見火花」。林瑞麟在回應時重申,根據年底區議會產生的約400名區議員,預料屆時將出現20多個參選名單,相信選舉已具足夠競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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