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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香港電梯業總工會批評,近來電梯意外頻生,與機電署沒有做好監管電梯維修工程的把關工作及「價低者得」的投標制度有關,以致未能確保質素。香港文匯報記者聶曉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馬鞍山錦英苑日前發生的電梯撞門事件,再次引起公眾關注電梯安全問題。工聯會香港電梯業總工會批評,意外頻生與機電署沒有做好監管電梯維修工程的把關工作及「價低者得」的投標制度有關,不少承辦商沒有聘請足夠人手應付電梯維修保養需求,未能確保質素。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指出,若當局不盡快完善制度,類似意外將繼續發生。
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謝景華指出,機電署雖曾提出多項電梯維修改善建議措施,但意外依然頻生,批評機電工程署監管不足,加上承辦商「價低者得」的投標問題,有公司為求節省開支,在不增加人手卻大幅增加電梯數目的情況下,令維修保養升降機的人機比例失衡。
指承辦商慳錢改用平零件
他指出,部分承辦商為節省成本,改用較差的零件取代電梯專用零件。他又謂,現時約有30至40%大廈電梯承辦商私下更改檢查維修安排,將機電署早前與行內協議的,由每組2人負責50部電梯維修,改為1人負責50部至70部,以降低成本。
謝景華指出,最理想的電梯維修保養時間為90至120分鐘,但在前線員工每日單獨檢查7至8部電梯的情況下,往往只能在60分鐘內以「目視」快速檢查,「若出現錯漏而造成意外,應向誰追究?」工會指出,業界指引規定,檢查主纜、救出電梯內被困乘客及在電梯槽工作等10項工序,必須有兩名技工同時在場,但承辦商只派1人的做法,令一些緊急情況下,該名技工亦無奈「頂硬上」,同時危害技工及公眾安全。
葉偉明:4000技工僅三成經培訓
葉偉明建議當局全面制訂電梯維修標準人機比例及零件要求,確保電梯維修保養的質素。他指出,現時行內約有4,000名前線維修技工,但只有約30%接受過學徒式相關培訓,希望當局早日推行技工註冊制度,確保人力質素,工聯會將約見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反映意見。
機電署發言人表示,升降機工人的職責為安裝、檢查、保養、維修升降機,他們的工作對升降機可靠性及乘客的安全十分重要,承建商須為每部升降機的定期保養工作評估所需的工作時間,並須在保養工程日誌上顯示,該署會監察承建商的人員編制與經營規模是否相稱,以確保有關人士嚴格遵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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