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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見圖)2008年炒燶累計期權(Accumulator),遭花旗銀行入稟追討970萬元,梁反指永亨銀行動作迅速即時為他斬倉,指責花旗未有履行其指示令他損手。花旗認為2次指示相距9日,梁的財政狀況有變才出現此情況。花旗認為梁須交出當時的銀行戶口紀錄,法庭才可判斷花旗的做法是否合理,法官遂下令梁定邦於28日內交出相關的銀行戶口紀錄。
花旗追970萬 雙方3月展開調解
花旗早前在入稟狀中指,2008年10月18日發現梁定邦戶口的「孖展」數額不足,但梁一直未有存款,及至10月27日他指示花旗斬倉,花旗發現梁的戶口結餘未能抵償投資損失,遂向其追討尚欠的970萬元。
被花旗追討的梁定邦早前提出反申索,指出他於2008年10月19日向永亨發出斬倉指示後即時辦妥,但同月27日要求花旗斬倉,卻在下午才完成,認為花旗違反協議。花旗指出,當時市場波動大,梁在同月19日及27日的財政狀況可以有很大分別,加上梁未有付清交易費,花旗可能擔心梁無力還款才會延遲完成。花旗認為梁須交出當時的銀行戶口紀錄,法庭才可以判斷花旗的做法是否合理,法官最終批准申請。
該案已排期於7月19日開審,預計審訊7天,但花旗指出,梁定邦催促進行調解,花旗亦樂意參與,相信調解將於3、4月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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