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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指2006年遺囑正、背面有大量指紋。圖為遺囑背面。 陳振聰提供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佩琪)千億爭產案再起波瀾。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案上訴被判敗訴的商人陳振聰,突然透過公關公司發表聲明,聲稱自己已向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懷疑有人在龔如心遺囑案聆訊過程中作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他又首度公開4張2006年遺囑正本、墊底草稿的靜電探測儀(ESDA)鑑證資料。陳振聰又投訴警方遲遲不公布科學鑑證結果,稱「真相呼之欲出」,盼警方盡快採取行動,「以免法院一次又一次被誤導,作出錯誤的裁決」。警方發言人回應稱,案件仍在調查,不作評論。
據了解,全長2頁的聲明由陳振聰親自撰寫。在上周六(12日)近下午1時、即上訴庭宣判前兩天,陳振聰在妻子譚妙清及胞弟陳振國陪同下,前往中區警署報警,並與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會面約1小時後離開。
昨日的聲明甫開首便稱,「謊言與偏見把真相埋藏了太久,現在就要把真相公諸於世」。聲明又稱,陳振聰向警方提供的證據包括一份利用靜電探測儀(ESDA)查驗2006年遺囑正本、墊底草稿及北京大學信封的資料。掃描結果顯示,有大量指紋分布於龔如心、見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簽署文件的正背面上,遺囑正面的文字部分更有一個明顯掌印,文件的其他位置也有清晰指紋。
指遺囑上指紋 處理者留下
陳振聰在聲明中說,筆跡專家Audrey Giles曾指出,兩張文件沒有移位的可能情況,顯示龔如心用手按著兩張重疊放在桌上的遺囑,讓兩位證人簽署。根據2006年遺囑的指紋分布,顯而易見是處理該遺囑的有關人士所留下。由於警方早已要求有關人士提供指紋及DNA樣本以作核對,確認指紋誰屬,相信警方已掌握重要證據,「真相呼之欲出」。
質疑警方 無及時公布鑑證
陳振聰並在聲明中對警方及律政司提出四點質疑,指警方於上月5日知會他的代表律師,確認完成對2006年遺囑的科學鑑證,換言之,警方早於上月10日上訴庭開審前已得悉鑑證結果,卻沒有公布。陳振聰指出,律政司是案中的第2被告,得知警方鑑證結果報告後,有責任向法院及與訟各方交代,是民事訴訟中的法則。
聲明指出,律政司既是案中被告,也是警方的法律顧問,「雙重身份」明顯有利益衝突,質疑律政司能否向警方作出公平、公正、無私的法律指引。陳振聰的代表律師多次要求警方提供鑑證結果,但不獲理會。聲明提到,律政署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唐立品分別於去年6月中在庭上及去年9月底致函,承諾倘有鑑證遺囑結果,會通知陳振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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