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貨車司機去年2月7日偕妻駕中型貨車,駛經大埔道與石硤尾街交界,疑因高速及天雨路滑失控剷上行人路,造成3間店舖損毀及7名途人受傷,妻子更被拋出車外重傷,3日後死亡。被告林志發(60歲)早前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昨被判囚1年半,停牌4年,並須重新通過考試方可復牌。
已為人祖父的林志發育有3名子女,中三程度,98年曾有一次輕微的刑事紀錄被判守行為。辯方早前求情指,林雖然堅持不認罪的態度,但他痛失相識30多年的同齡老伴,家庭亦因此而感到難過,已是對他最大的懲罰。涉案貨車屬舊式車輛,沒有安裝安全帶,而今次事件沒涉及酒後駕駛及違反交通燈規例,相信他重犯機會低。情義兩難存,但法律不外乎人情,希望予以輕判。
法官對被告喪妻表示同情,但家庭破碎並非求情因素。縱使案件沒涉及醉駕及超速,途人也沒大礙,但私人財產及公共設施均遭受破壞,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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