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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火
趙泰來所接管的數以十萬計的珍貴文物,其實都是他的外曾祖父伍廷芳所收藏的。換言之,伍廷芳才是真正的大收藏家。
說起伍廷芳,更是中國近代和現代叱�靋毓釭滿B了不起的歷史人物,上一輩的香港人無不熟悉,因為他與香港的淵源深遠。
伍廷芳(一八四二年——一九二二年),清末民初傑出的政壇人物、著名的外交家、法學家。本名敘,字文爵,號秩庸,後改名廷芳。祖籍廣東新會,出生於新加坡,年少時曾被綁票,逃脫後隻身赴香港聖保羅書院求學,接受了六年的西式教育。
伍廷芳在聖保羅書院讀書的期間,曾與黃勝共同創辦了香港第一份華文報紙《中外新報》,亦協助陳藹亭創辦《香港華字報》。畢業後於一八六一年任香港的高等審判庭、地方法院等的翻譯。
一八六四年,伍廷芳與牧師何進善的長女何妙齡成婚。一八七一年調任港府巡理署譯員。一八七四年自費赴英國留學,在倫敦學院(即倫敦大學學院)攻讀法律,一八七六年在林肯律師學院考獲大律師資格。
伍廷芳留學返港後在香港執業,成為香港首名華人大律師。一八七八年獲香港總督軒尼詩委任為首名華人太平紳士,一八八○年獲委任為前定例局(即立法局)首位華人非官守議員,同年他曾署任裁判司。後因投資生意失敗,被迫辭去立法局議員一職。
伍廷芳在港期間,積極支持港督軒尼詩的開明政策,反對歧視華人,並要求廢除公開笞刑和遏止販賣女童等。
伍廷芳是一個與時俱進的時代風雲人物。在國難當前,他毅然從政,幹下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業。
且說李鴻章早年開展洋務運動,深感到對外交涉人才的短缺,一八七七年十月六日,天津海關道黎兆棠將伍廷芳引薦給李鴻章,「經過虛衷詢訪」,李鴻章發現伍廷芳正是他物色數年而未得的人才,當即決定將之延入幕府,以便「遇有疑難案件,俾與洋人辯論。凡折以中國律例而不服者,即以西律折之,所謂以彼之矛刺彼之盾也。」
一八八二年,伍廷芳接受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的邀請,任洋務委員,成為李鴻章的幕僚。期間曾參與中法新約、長崎事件、馬關條約等的商議。
伍廷芳一八九六年奉命出使美國、西班牙、秘魯等國,當中以留在美國時間最長。一九○二年伍廷芳回中國,與沈家本同任法律修訂大臣。
最為人樂道的是,伍廷芳任法律修訂大臣期間,擬訂了中國最早的商業法;提出廢除凌遲等酷刑、禁止刑訊;並按歐美等國辦法起草訴訟法,建議使用陪審團和律師制度,改良獄政等等一系列先進的主張,讓中國向民主法制邁出一大步,從而產生了深遠影響。
伍廷芳曾任駐美公使。一九○五年,當時美國剛剛通過排華法案,墨西哥隨後亦宣布跟隨。當時,伍廷芳曾為了這件事在美國和墨西哥兩國之間不斷游走,以解決危機。一九○七年,伍廷芳再次出使美國、墨西哥、秘魯及古巴,在美洲目睹主張推翻清朝和帝制的高漲革命浪潮。一九一○年回中國後寓居於上海。
辛亥革命爆發後,伍廷芳在上海當即宣布贊成共和,並修函致清廷,勸請清帝自動退位。上海光復後,他與陳其美、張謇等組織「共和統一會」,又被光復各省推為臨時外交代表,與各國交涉。
(趙泰來外曾祖父伍廷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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