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狄嘉
人有兩種:有一類很想當「有錢人」或「成功人士」,另一類卻很努力地在追求如何變成一個「有趣的人」,或者是「懂得生活的人」。
簡單地追尋原因,前者過去生活在經濟的劣勢中,窮怕了,所以急著要脫離這階段,於是努力工作,加班加點,拼命賺錢。而後者雖然經濟上不比前者好,但是他們卻不願意變成一部賺錢的機器,一個星期工作了五天之後,另外兩天是要來花掉辛苦賺來的錢的,因為如果賺了錢不好好花在心愛的事物上,就失去了工作的基本價值。
相比之下,前者是比較不懂得當一個「全人」的,也就是當一個在規律的上班下班之外,有一輩子持續的興趣嗜好,有同事以外的獨立生活圈,還有花錢享受的好去處。
對後者來說「把工作以外的時間留給自己,把工作賺來的錢好好地花掉」,這才是工作的真諦,如果工作賺錢變成生活的最大意義,或者是每天早晨醒來的原因,那簡直就太可悲了。
人應該要選擇他所喜歡的事情作為職業,但是一天八個小時,一個星期五天,無論是再怎麼有興趣的事物,花下每天的三分之一,每星期的七分之五,都已經綽綽有餘了,剩下的時間,應好好地去完成人生其他的夢想。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打算一輩子只做一件事的,人總要有夢想、有嗜好,工作賺錢就正可以用來實現夢想、培養嗜好,好好利用工餘時間去做個「懂得生活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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