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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信貸資料擴範圍下月生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3-22]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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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隱專員蔣任宏(中)表示,同意金融界個人信貸工作小組提出擴大中央信貸資料庫共用範圍的建議。《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修訂,將於下月1日起生效。 香港文匯報記者鄭佩琪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佩琪)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公布,同意金融業將中央信貸資料庫的申請人資料共用範圍,由現時只可查閱借貸人的住宅按揭負面信貸資料,擴大至住宅及非住宅的按揭正、負面資料,但正面資料只提供申請人的按揭宗數。公署要求信貸資料機構額外加強資訊科技保安,保障擴大後的信貸資料庫,就建議作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修訂,將於下月1日起生效。

增非住宅按揭個人資料

 金融界個人信貸工作小組提出擴大中央信貸資料庫共用範圍,現時信貸機構只能查閱申請人的住宅按揭負面資料,例如欠款,建議擴大至住宅正面按揭資料及車位、廠房等非住宅的正負面按揭資料,正面資料只限按揭宗數,有關建議獲金管局支持。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議題於今年1月展開為期5周的公眾諮詢,共收到56份意見書及訪問877人,昨公布報告及公署意見。

 私隱專員蔣任宏昨表示,按揭貸款佔香港銀行借貸市場40%,就有關議題須採取前瞻性做法。他說,擴大共用中央信貸資料範圍不會超乎適度,英、美及加拿大當局會共用正負面信貸資料,澳洲也準備將正面信貸資料納入共用範圍。但公署認為,信貸資料機構可收集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信貸種類、帳戶狀態等個人資料,但毋須申請人填寫性別,對協助識別申請人的作用輕微。

私隱署參考英美加做法

 公署接納業界建議共用於措施實施時已存在的負面資料,但認為不能套用於正面資料,除非取得申請人的同意。公署接納容許查閱額外按揭資料,以檢討申請人的信貸組合前,設立24個月過渡期;並認為正面資料只可用於按揭貸款新申請及更新審查其他貸款。當金管局及業界就信貸安排設置門檻金額達共識後,信貸機構可查閱正面資料。

 蔣任宏強調,正式擴大信貸資料庫共用範圍後6、7個月後,信貸資料機構須展開獨立循規審核,加強資訊科技保安措施,不得轉移資料至香港以外地方,並每年提交審核報告。

 香港銀行公會發言人昨表示,將研究《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技術修訂及改善建議,需要時向公署澄清。公會將緊密聯絡金融管理局及私隱專員公署,以便順利過渡到分享更多信貸資料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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