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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接納選舉管理委員會有關2011年區議會選舉選區分界的報告中的所有建議,有關的宣布令同日刊憲,並會於3月30日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說,年底舉行的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將有412個選區,每個選區選出1位議員,特區政府及選管會在未來數月會將作出一切必須的安排,以令選舉順利進行。
擬本月30日提交立會
選管會依循《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所列明的法定準則,在確保各選區的人口盡量貼近標準人口基數的同時,並顧及社區獨特性、維持地方聯繫及有關區域的自然特徵,例如大小、形狀、交通方便程度及發展等,就2011年區議會選舉的選區劃界提出臨時建議,而有關的412個選區範圍的分界及名稱的臨時建議於去年12月公布,並展開公眾諮詢。
據建議,選管會將全港的人口總數,即預測至今年6月30日有7,120,229人,除以是次區選的412個民選議席,得出今年區選的標準人口基數為每個選區17,282人。由於法例容許選區人口可以偏離標準人口基數不超過25%,故1個選區的人口可介乎12,962人至21,603人之間。因此,有107個選區因為要符合標準人口基數的規定而要修訂區界,另外有6個選區的區界須因應地理或發展因素而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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