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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強調警方是在迫不得已下才使用最低武力清場。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激進反對派成員及其支持者憤青在3月6日反預算案遊行後公然衝出馬路,癱瘓中環交通7小時,但反對派議員無視示威者破壞公眾秩序之舉,反「惡人先告狀」,指稱警方在清場時「過分使用武力」,並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要求成立委員會調查是次事件。保安局強調,他們有責任保障公共安全及秩序,是次前線警員是在迫不得已下使用最低武力,警方維護法紀的工作是完全得到社會認同的。有建制派議員亦批評,參與策動是次遊行的反對派議員,「吹號角」鼓吹市民上街遊行,其後又在立法會向警方施壓,並不公義。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警方處理遊行示威的手法,多名反對派議員針對上月6日由反對派策動的「反預算案示威」,聲言警方發布的資料與坊間流傳的片段「版本不同」,揚言要跟進調查。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更稱,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早前指警方當日在處理有關衝突時,是向天噴射胡椒噴霧,跟事實有出入,又質疑警方未有跟足使用武力程序,故要求當局公開當日錄影片段,並成立委員會調查事件。
警務處助理處長孔百德在回應時說,由於事件尚在進行刑事調查,錄影片段日後可能要作為呈堂證供,故目前不會公開。
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強調,去年香港有約4,500次公眾集會及1,100次公眾遊行,平均每日15次,警方有責任保障公共安全及秩序,倘其間出現任何暴力或擾亂秩序的違法行為,警方必須依法處理。
警告無效方低武力清場
他說,警方在處理3月6日的遊行集會時,一直以專業及克制態度執行任務,但示威者不單罔顧其他人士使用道路的權利,更衝破警方封鎖線,癱瘓中環交通7小時,令50條巴士線要改道,影響逾千名市民。最終,警方在迫不得已下使用最低武力,而維護法紀是完全獲得社會認同的。
孔百德補充指,警方於當日傍晚5時45分至晚上9時曾發出多次警告,但示威者無理會,繼續坐在中環道路上,嚴重影響交通。事件中,警方共有7名警員使用胡椒噴霧,當中1名警員未能發出警告,其餘6人合共發出8次警告。他強調,警方不能在全部情況就所有行動發出警告,否則警員可能受襲及不能保障他人安全,而胡椒噴霧是安全的武器,會令對方沒有還擊能力,較使用警棍、盾牌及手槍更安全。
反對派政客一方面為是次示威演變成暴力衝突的始作俑者,一方面卻又以立會議員的身份意圖「公審」前線執法人員。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在發言時,就批評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向警方施壓並不公義,又強調「沒有自律的自由相當危險」,認為有關的示威者應當反思,明白他們的行為倘影響到公共秩序,社會大眾必然會站在警方一面。
黃宜弘批包庇激進示威
商界議員立法會議員黃宜弘亦批評,反對派包庇激進示威者,所謂「香港人權監察組織」經常去信立法會維護示威者,卻從不維護社會大眾的權利,又擔心警方過分克制反而變成太寬容,坊間可能要組織一個「香港人權監察總會」,投訴警方未能果斷回復社會秩序。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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