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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兼前自由黨成員李躍輝,在參選2009年區議會大圍補選中舞弊罪成。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前區議員兼前自由黨成員李躍輝醫生,參選2009年區議會大圍(美林及美城)補選中涉嫌舞弊,夥同前黨友蔣世昌以福利會為名,向選區居民設免費晚宴、免費流感針等,並派發隱含選舉信息的單張和書籍。李等5名被告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10項選舉舞弊有關控罪成立。法官指被告聯同福利會「包食包玩包睇病」,實際開支逾200萬元,超出法定選舉開支上限約40倍。由於控罪嚴重,很大機會判監,遂拒絕保釋申請,全部被告還柙至今午求情和判刑。
拒保釋5被告還柙候判
5名被告為李躍輝(42歲)、前九龍城區議員蔣世昌(54歲)及梁駿業(40歲)、余惠慈(女、36歲)及張勝佳(43歲),分別被控串謀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利益作舞弊行為、串謀發布不符合規定的選舉廣告印刷品,及串謀在選舉中招致選舉開支罪等10項罪名。控方指選舉舞弊沒有案例指引,不過上訴庭指有關種票、舞弊等屬嚴重罪行,應判以即時監禁。法官游德康表示,由於控罪性質嚴重,可能判以即時監禁,本案的舞弊行為和規模相對嚴重,遂下令各被告還柙候判。
特赦證人何文傑成關鍵
法官裁決時表示,33名控方證人的口供誠實可靠,其中特赦證人、現任西貢區議員何文傑的證供起關鍵作用。何供稱曾收取李躍輝不錯的利潤協助其參選補選,李要求在補選日即2009年3月29日前夕,以筆名「理依新」(李醫生諧音)著健康書《1定最好329招健康秘訣》,隱含其選舉編號「1」和選舉日期,並連同有關單張和環保袋在選區內向居民派發。何又指選舉當日下午,當選情告急時,李要求他跟福利會人員商討如何「洗樓」為他爭取最後選票。法官斥責,雖然辯方稱福利會的成立是為推廣保險業務,跟選舉宣傳無關,惟根據福利會成立的時間,會方提供福利及針對對象,明顯真正目的是協助李競選。曾任區議員的李躍輝和次被告蔣世昌本身熟悉選舉監管法例,明顯有組織地利用福利會作表面工具,繞過監管犯規,在選區內以不同形式鋪天蓋地宣傳。
申報開支3.4萬 實際200萬
法官續指,涉案晚宴中的口號、宣傳單張和環保袋上字句,均以「諧音」等含糊方式偷偷提醒居民李的身份及前往投票。按選舉條例規定,區會選舉開支上限為4.8萬元,李申報的選舉開支僅為3.4萬元,但被告聯同福利會「包食包玩包睇病」,實際開支逾200萬元。
李於1994年起擔任沙田區議員達13年,大圍選區2008年原由民建聯袁貴才勝出,但民主黨梁永雄指袁在宣傳物上抹黑他,提出選舉呈請,獲高院判勝訴,推翻結果。2009年李躍輝因堅持參加涉案補選而退出自由黨,但在補選中只得790票,梁則獲2800多票反勝。另李躍輝去年因專業失德被醫委會停牌1年,復遭銀行申請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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