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患精神分裂20年的45歲無業漢雷炳源,因錢銀問題與39歲前妻劉莉堅爭執,2009年9月22日晚跟蹤準備上班的前妻至屯門輕鐵澤豐站月台,揮生果刀將對方刺死,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高院法官參考精神科報告後,鑑於被告仍未康復,昨日判處他接受無限期的醫院令。
雷於開審前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惟證供顯示被告1992年起患精神分裂症,須定期覆診及長期服藥,至犯案前3個月卻未再覆診,法官遂引導陪審團裁定被告在神志失常下誤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