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19日電 山西保德縣檢察院19日表示,1995年擔任保德縣建設局副局長的李志強,自2006年以來,利用職務之便,瘋狂聚斂錢財,違法違紀金額達2,600餘萬元人民幣。
3月24日,保德縣住房建設保障局原副局長李志強在該縣法院受審。保德縣檢察院派出6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指控李志強涉嫌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騙取貸款罪、偷越國(邊)境罪,其中涉嫌受賄400餘萬元、貪污37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300餘萬元。
據了解,2006至2010年期間,李志強利用職務之便,先後通過買賣土地與房屋抵押獲得719.73萬元及開發自己名下的兩宗房地產項目。特別是在提升為建設局副局長後,為取得更大的利益,他開始拉幫結派,培植親信,甚至打擊異己,使得建設局一度無法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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