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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加租逼走租戶 業主疑呃特惠津貼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5-0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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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先生指出,租約原訂今年中才結束,但業主提早半年向他表明不會再續租,甚至利用金錢利誘他離開。香港文匯報記者譚靜雯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譚靜雯)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分階段展開,重建期間商戶可租用單位繼續經營。不過,觀塘重建區商舖租客關注組指出,有業主於市建局收地前,向租戶大幅加租20至70%或拒絕續租,迫使租戶離開,再轉租予親人或朋友,只為獲取市建局賠償。市建局發言人表示,按照現行機制,若商舖租戶在物業交吉前遷出,均不會獲得任何賠償,但重申若發現業主疑將商舖轉租,以騙取賠償,會將有關個案轉介予廉政公署跟進。

最高7成 得逞轉租親友

 由34個商舖租戶組成的觀塘重建區商舖租客關注組昨表示,自市建局公布重建觀塘市中心後,至今只收購4間商舖,其餘約30間商舖租戶雖可繼續經營,但部分租戶遭業主大幅加租20至70%,每月需多付6,000至1萬元租金不等,甚至有租戶被迫遷,業主其後再轉租予親人或朋友,只為獲取市建局賠償給予租戶,約7萬至50萬元不等的營商特惠津貼。

利誘經營者提早搬呃市建

 在觀塘經營玩具店逾20多年的陳先生表示,該舖租金由2008年約1.5萬元,加至現時2.3萬元,加幅逾50%。他說,租約明年7月會屆滿,擔心業主會再加租或拒絕續租,屆時他將失去約幾十萬元的賠償。經營二手電話店的郭先生指出,租約原訂今年中才結束,但業主提早半年向他表明不會再續租,甚至利用金錢利誘離開。他說:「業主用2、3萬元要我提早搬遷,估計他(業主)希望把物業出售予市建局時,聲稱自己經營,就可以拿到賠償。」

 關注組表示,市建局現行機制訂明如果租戶在物業交吉前遷出,均不會獲得任何賠償,令不少無良業主以不同方式侵佔租戶賠償,要求市建局立即修改商舖租戶賠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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