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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最後一日 陳振聰上訴終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5-0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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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振聰昨向終院提交30多頁的上訴理據,希望爭取最後機會為千億遺產案「終極上訴」。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龔如心千億遺產案中連敗2仗的商人陳振聰,昨日上午趕於法定28日限期的最後一天「死線」之前,正式向終審法院提交長達30多頁的上訴理據,希望爭取最後機會作「終極上訴」。陳振聰強調龔如心遺產遠超100萬元,加上案件關乎公眾重要性,力圖說服終院受理其上訴申請。

 陳振聰的公關及其代表律師楊偉雄昨向傳媒表示,陳振聰已於昨日上午正式向終審法院呈交上訴通知書及上訴理據。楊偉雄表示,整份上訴理據長30多頁,除了引用上次的龔如心家翁王廷歆及梅艷芳母親覃美金的遺產案案例外,也有列舉出其他適用的法律理據。楊偉雄稱,陳振聰今次上訴,主要基於遺產總值逾100萬元,陳振聰按法例具有「當然權利」,終審法院須受理其上訴申請;此外,楊指出本案對公眾亦有廣大重要性。

以龔如心遺產超過百萬元為由

 在原審及上訴均被判敗訴,陳振聰連吃兩記悶棍後改聘資深大律師周家明上陣,上訴庭於上月初拒批上訴終院許可;只剩下最後一步棋的陳振聰,昨於法定28日限期的最後一天,向終院提交上訴理據。

 上訴庭郭美超法官當日拒發上訴許可時,認為負責管理遺產的「信託人」不享有「當然權利」,只有直接落袋的受益人或遺囑執行人才算符合資格。楊偉雄早前表示,無論陳振聰在2006年遺囑中的身份屬於「遺產執行人」抑或「信託人」,陳都有權利以申索超過100萬元的個人利益,而提出今次的「終極上訴」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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