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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在北京街頭的奧運塗鴉前模仿當中的動作。 資料圖片
美國學者Carol A. Hagen和Morton G. Ender在一篇名為Graffiti on the Great Plain論文中指出,塗鴉可被視為一種溝通媒界,當中潛藏一個訊息,以推翻和破壞現況的規則,並為現況建立一套全新或獨特的定義。在眾多的文獻分析中,大部分均視塗鴉為一種違反現今規律的行為,因為其大多在公眾或私人的地方,以自我方式再現其外貌。
是否藝術 學者爭議
但對塗鴉是否屬一種新藝術,則一直是備受爭議的話題,同時有關討論仍在持續。有些學者認為塗鴉是一種城市衰落或城市衰敗(urban decay)的標示,亦有學者認為這是一個開放社會所呈現的必然現象。
塗鴉可分成室內和戶外兩大類(Carol A. Hagen等原文以Private和Public等說明,本文建議分別以中文的室內和戶外表述)。私人塗鴉大多出現在公共室內空間中,特別是公共廁所等,其內容多涉及性和性別等議題。至於公共塗鴉則指公共外牆所繪畫的圖像,早期作品被視為低下階層用作表達對社會不滿的工具。時至今日,作者已不限於某個階層、性別和人種。
繪畫諷刺現況 抒發不滿
塗鴉的特點多元,大致分為以下4項:
1. 多以繪畫為主要表述方式;
2. 表現幽默感(Humor),其圖像的主題大多以諷刺社會現況的某個焦點為主,表述方法有趣且誇張;
3. 富社會性和政治性,主題多以社會問題或政治現象為主;
4. 作品透視作者對社會或自身的一份挫敗感,塗鴉正是他們對現況不滿的一種宣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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