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內地逾萬工程貪賄案涉近30億元人民幣,78個廳局級高官落馬;今有工程主管涉嫌腐敗資產過億,綿陽副市長被雙規。二者唯一也是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綿陽是汶川地震重災區,廖明身居要職,故其涉嫌「災後重建腐敗」的傳言備受矚目。但更值得玩味的是,此人曾獲評抗震救災先進個人,且因此被提拔重用,此番卻在媒體廣泛報道災後重建工作之時,猛然爆出如此一大冷門,著實令人五味雜陳。更不知那些曾為災區捐款捐物奉獻愛心的人們,又將作何感想?
近年來,內地擅自挪用甚至私吞救災善款的案件屢見不鮮,社會民眾的愛心也在一次次打擊中變得脆弱敏感。多少次腐敗定論前關於清白的辯白,總是那麼振振有詞,最後的結果卻又不出人們之所料—一個個蠹蟲終現原形!百姓對貪官污吏除了痛恨與無可奈何的啞忍,其實並無更多的辦法。但相信當局者不會面對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的危險無動於衷。無疑,建立防範機制是有關方面最應思考的問題。
在現時中國的社會經濟體制下,當局或應重新審視有識之士關於監督約束機制不完善,執法不夠嚴格的吶喊,盡速出台相關法律,並嚴格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同時再配合紀檢監察部門的進一步嚴厲監管,加強對國家財富以及善款的監管力度。 ■一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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