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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福和(右)指出,僱主在合約上列明飯鐘及休息日無薪是合法,但不合情理。香港文匯報記者聶曉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最低工資已實施,「打工仔」的飯鐘及休息日是否有薪,一直備受外界關注。工聯會飲食業職工總會本月共接獲逾80宗查詢及投訴,主要涉及休息日及用膳時間沒有薪金。工會主席袁福和指出,僱主在合約上列明飯鐘及休息日無薪是合法,但不合情理,擔心經濟下滑時,員工將被「合理化」地削減工時,變相減薪。他又指出,引入最低工資後,部分年輕員工轉向其他行業發展,加上本身已缺乏清潔工人,有酒樓中層管理人甚至要兼顧洗碗及清潔廁所的「下欄」工作。
工會本月接80查詢投訴
袁福和指出,未實施最低工資前,一直以月薪計算薪金,並不存在飯鐘及休息日是否有薪的爭拗,最低工資實施後,大部分僱主均更改合約,訂明員工飯鐘及休息日無薪,工人議價能力低,只能無奈接受。飲食業職工總會本月共接獲逾80宗查詢及投訴,袁福和指出,發現至少5至6個共聘用逾萬名員工的大型中式飲食集團,沒有提供有薪飯鐘及休息日。
袁福和指出,現時本港約21萬名飲食業從業員,估計逾60%並無享有有薪飯鐘及休息日,中式食肆的比例更高。他強調,僱主的做法並無違法,但不合情理。他說:「如今員工在合約上接受休息日無薪,如果經濟轉差,僱主要求員工多放數天假,即等同合理減薪。」
難聘洗碗工 中層頂硬上
餐飲業聯會會長黃家和指出,實施最低工資後,更難招聘洗碗工,不少大集團已提供更好福利以作招徠。他指出,小型餐廳、食肆的盈利不高,甚至只能「打個平手」,難以推高人工與大集團競爭,時薪32元亦可能乏人問津。
土瓜灣食肆林立,但近半數都張貼告示指招聘員工。一間麵店老闆劉先生嘆稱,由本年初至今,一直以時薪30元招聘洗碗工人,仍未能成功招聘,店內員工唯有互相「補位」幫手洗碗。他說:「最低工資實施後,不少職位的人工差不多,很多人寧願選擇保安員,亦不當洗碗工,因為沒有那麼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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