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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受賄案 5花旦作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5-25]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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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昨就串謀收賄欺詐案出庭進行最後一次預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已復職半年的無線電視總經理陳志雲、陳的愛將叢培崑和無線電視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分別被控串謀收受賄款及詐騙無線5花旦案,昨再度在區域法院內庭預審,歷時約1小時。據悉,辯方將要求案中5名花旦及小生均需出庭作供,當中包括佘詩曼、楊怡、黎耀祥、陳敏芝、陳倩揚及楊思琦,案件定於下月21日正式開審,預計審訊需20天。

 由於本案涉及娛樂圈貪污案件,控辯雙方均派出「大砲」出戰。律政司派出剛升任為副刑事檢控專員的沈仲平擔任主控;陳志雲則延聘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大律師陳永豪應戰;叢培崑則由資深大狀王正宇代表;陳永孫則是由大律師林國輝代表。

傳20至25證人包括李寶安

 據悉,控方到時共會傳召20至25名證人,包括無線藝員和管理層等出庭作供,但據知副主席方逸華早已在最新一份證人名單中被剔除;而無線集團總經理李寶安則是案中主要證人。控方將於本周五把本案的同意案情交給辯方各大狀。

 陳志雲昨散庭後不肯回應本身的刑事案,但卻回應在場記者問及無線入稟告亞視的案件。陳志雲表示,早於5月初,無線去信廣管局,要求調查亞視在新聞節目及宣傳帶所發放的訊息有否違反節目守則。

 陳志雲認為,今次亞視的指控十分嚴重,無線亦於5月初發信要求亞視作出澄清及回應,要求對方道歉,但至限期前亞視沒有理會,無線乃於本周一決定循法律途徑,入稟法院控告亞視誹謗,要對方於7日內作出公開道歉及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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