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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驊昨公布最新的區議會選舉指引建議。香港文匯報記者潘政祁 攝
現任美國總統奧巴馬於2008年競逐總統時,首度引入社交網站作為競選工具,成功俘虜了不少年輕選民的心,此後全球各地都大吹使用新興媒介闡述參選理念的風潮。在香港,政界人士透過網上電台、社交網絡、短片分享網站等方式與選民溝通,已成為「指定動作」。選舉管理委員會在最新公布的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中,首次加入條文,指明互聯網上播放的電視及電台節目,也要像傳統媒體般受「公平」原則的規管。不過,倘有人將個人候選人的宣傳片上載YouTube等社交網站,又是否同樣要公平宣傳其他候選人呢?選管會就指,要視乎實際情況而定,看來各政黨要小心衡量如何小心使用新媒體了。
選管會諮詢公眾約1月
2012政改方案通過,新增5個「超級區議員」議席誕生,坊間一般相信今年11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中,合共412個選區的候選人為了爭取「超級區議員」的入場券與候選人資格,都會各出其謀爭取與選民接觸的機會,包括除了爭取傳統媒體的曝光以外,亦會透過網上電台、社交網絡,短片分享網站等新興傳播媒介闡述參選理念。
選管會於昨日公布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開展為期約1個月的公眾諮詢,至下月22日止。據介紹,新的建議指引就多個章節內容提出修訂,其中備受關注的內容,是指引內關於競選廣播的內容會適用於在互聯網上播放的電視及電台節目,而通過印刷傳媒宣傳的內容亦會適用於印刷傳媒的網上版本。
近年,很多政界中人都喜歡透過網上平台發表意見,究竟廣管局名單內被稱之為傳媒的是否把網上電台等計算在內呢?選管會主席馮驊表示:「傳媒機構的訪問、報道舉辦選舉活動,在這情況應該要平等對待所有候選人。」被問及上載獨立製作的短片等又是否受到規管呢?馮官則沒有作出清晰界定,只稱一切要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開支限額增至5.38萬
建議指引亦提醒候選人及傳媒應避免給予候選人不公平的額外宣傳。馮官強調,任何傳媒機構在報道競逐同一選區的候選人及其競選活動方面,一概應給予公平及平等對待。建議指引其他主要修訂包括︰選舉開支限額會提高5.38萬元;而給予合資格獲得資助的候選人的資助計劃金額經修訂後,為候選人所獲的有效選票總數乘以每票12元,或選舉開支限額的50%,或候選人所申報的選舉開支金額,以較低者為準,這些修訂有待立法會通過相關法例的修訂建議;候選人簡介內如載有與宣傳候選人參選無關的資料,選舉事務處會要求候選人對有關內容作出改動;至於以電子方式展示、分發或使用的選舉廣告,建議指引提出一項新安排,方便候選人以電子方式提交這些選舉廣告的聲明及文本。實施上述的安排有待立法會通過相關的法例修訂建議。
另外,特區政府自公布辭職替補機制建議後,反對派即「炒作」當局為何未有就此作公共諮詢。馮官則以有關事宜不是選管會職權範疇為由,沒有作出正面評論,只稱「好難講任何情況別人如何做,好難一句講得埋」。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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