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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清洪(左)昨天為陳振聰奔走半日,收費50萬元。香港文匯報記者蔣焯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若被定罪,面臨最高監禁14年刑罰的陳振聰,昨在警察總部內一見代表律師江惠明及資深大律師「金牙大狀」清洪到場,即表示「我要保釋出去,我不想再被扣押。」據悉,今次清洪由早上11時半到警察總部至下午代表陳振聰出庭,收費高達50萬元。
向記者坦承被捕罪名
陳振聰昨午在法庭獲准分2期支付保釋金後,回應在場記者表示:「我唔擔心,知道自己會無事,只是事件太突然。」對於要支付合共4,000萬元保釋金,他表示「沒有困難」。
陳振聰是於昨晨9時45分在長租的四季酒店內被商罪科探員上門拘捕,警方表明會落案起訴他,陳振聰即時致電胞弟陳振國求助,警方容許陳胞弟抵達酒店後,才一併把陳振聰帶返警察總部。
消息傳出後,大批記者趕到警察總部採訪,期間有女記者成功用手機聯絡上正身處警察總部的陳振聰,問他:「陳生,有傳你剛剛被警方拘捕喎?」陳回應:「係呀、係呢件事,係正確匯。」女記者再問:「因甚麼原因?」陳回答道:「因為偽造遺囑案囉。」
至下午12時許,陳在交警鐵馬開路下,乘警車轉往西區警署辦理落案手續。其後改乘警車轉往西灣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在西區警署及東區法院,均有大批記者拍攝,場面一度混亂。
下午2時40分,陳振聰由庭警押解出庭應訊時,庭警為了被告安全,須陳振聰除去皮帶及鞋帶,陳振聰昨身穿灰色恤衫、黑色西褲,雙手緊握,一直留心聆聽法庭傳譯員宣讀2項控罪的內容,然後表示「明白」。陳振聰一直神情呆滯站在犯人欄內,直至聽聞裁判官批准他保釋外出時,陳才鬆一口氣。陳振聰在下午4時半完成保釋手續後離開法庭,乘車直驅半山寓所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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