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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是次裁判法院對譚香文涉舞弊行為案的判決,有政治學者擔心,是次判決或令類似的「踩界」行為陸續有來,而有法律學者認為,譚香文是次「甩身」,只是法官基於控方未能在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證明譚香文真的存在涉嫌選舉舞弊的意圖,而非為該等「踩界」行為「開綠燈」。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分析稱,是次的判決,只不過是法官基於已有的證據,即法官認為控方無法在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證明譚香文有選舉舞弊的意圖,不過,他提醒,「這並不表示是所謂『開了綠燈』,即日後的候選人可肆無忌憚專登搞一些專業講座也好、海鮮團也好,如果他的目的真的想誘使他人投票,仍會觸犯有關法例」。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則指,譚香文是次「執返身彩」,估計類似的做法將會「陸續有來」,但他提醒各參選者均有可能成為日後的公職人員,香港社會對他們的誠信、道德操守都有很高的要求,故相信即使有人有意挑戰選舉條例中的灰色地帶,也要考慮到所涉及的高政治成本,即對手隨時會投訴、告發而惹來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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