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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行使假文書的陳振聰所持的龔如心「06年遺囑」。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陳振聰涉嫌觸犯偽造罪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被落案,隨即提堂,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合共4,000萬元保釋外出,直逼2005年龔如心捲入偽造遺囑案以5,500萬元保釋的歷史紀錄。
去年初,陳振聰涉嫌偽造文件被警方拘捕,當時獲准以500萬元保釋候查。至昨日,警方正式落案起訴陳振聰,其保釋金數額「截然不同」,大增至4,000萬元。律師梁永鏗昨表示,被捕人士的保釋金額,與其財政能力、過往有否案底及干犯罪行的嚴重程度釐定;被捕人士會否及有否能力潛逃,都會釐定保釋金額的因素之一,「被捕者很有錢,有機會逃離香港,在外國生活,(保釋)金額一般較高。」
龔如心5500萬保金居首
翻查紀錄,龔如心02年底在首輪爭產案中被高院裁定敗訴,被警方以偽造文件罪拘捕,並以500萬元保釋。至04年中,龔如心上訴被駁回。翌年初,龔如心到警署報到時被落案起訴,同日被帶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以偽造文書、使用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以破紀錄的5,500萬元保釋,同年年底終審法院裁定龔如心所持的遺囑真確,她才獲得撤銷所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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