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羅里達州上周五發生強姦案,24歲受害人案發後雖即時報警,但隨即在微博Twitter與600名跟隨者「分享」其慘痛經歷,和網民詳談3小時後,才被警方勸喻停止。有創傷康復專家指,在社交網絡分享痛苦經歷並不可取,甚至會使事主「再受害」(re-victimized),警方也指此舉或為辯方律師提供可乘之機。
事件發生在佛州宜博市,事主居住在一輛名為「韋恩」的改裝校巴,每晚在不同地方停泊睡覺。上周五當地時間早上7時30分,一名黑人男子闖進校巴,強姦了事主。
男子離開之後,事主打911報警,並很快登入Twitter,和網民分享遭受重創的感受—當時距離她被強姦不夠1小時。她在Twitter寫道:「宜博市—6呎2吋高、鬍鬚邋遢、穿藍襯衫棕短褲、駕商用貨車的黑人……闖進韋恩強姦了我。慶幸我仍活著。」
專家憂事主「再受害」
事主的Twitter帳戶有600名「追隨者」,事件立即快速流傳。追隨者紛紛留下為她祈禱、希望她盡快康復等留言。事主留言說:「謝謝大家支持,我今天會試著康復。」事主與跟隨者交流了數小時,到了早上11時30分左右,她才忽然停止留言。原來是警方擔心犯人會收到消息,影響調查,遂命令她停止Twitter。
警方發言人戴維斯表示,已根據受害人提供的資訊,以容貌拼圖拼出疑犯樣貌,並稱犯人敢在光天化日下行兇,警方須緊急處理。戴維斯又指,該名男子被捕之後,相信他的代表律師會在庭上提及事主的網上留言,或會對她不利。 ■《星期日郵報》/綜合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