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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互聯網搜尋引擎龍頭Google的公司口號是「不作惡」,卻被揭發利用複雜的會計手段,在過去5年避稅至少32億英鎊(約411億港元)。調查指Google的公司網絡橫跨英美、愛爾蘭、荷蘭、百慕大5個管轄範圍,海外盈利在旗下的子公司合法地自由轉移,最終到達避稅天堂,避交鉅額稅項。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文件,Google去年在全球賺得178億英鎊(約2,286億港元)盈利,逾半來自美國以外的市場。英國是Google最賺錢的市場,去年錄得逾20億英鎊(約257億港元)盈利。然而,《星期日泰晤士報》的調查揭露,Google2009年僅在英國繳稅300萬英鎊(約3,853萬港元)。
愛爾蘭設聯絡站 盈利送百慕大
調查發現,Google首先將其搜尋及廣告技術版權,註冊於愛爾蘭都柏林一間空殼控股公司,成為海外收入,避過美國35%重稅率。該控股公司旗下還有一間子公司,負責處理英國及其他市場的廣告業務。即使身處英國的客戶,若想向Google落廣告,也得與愛爾蘭的公司聯絡,而非與英國的公司,因此Google又避過英國的28%稅率。
然而,儘管愛爾蘭稅率僅12.5%,遠低於美、英兩國,但Google也「嫌貴」,透過荷蘭的掛名公司,把逾37億英鎊(約475億港元)盈利,以「版稅」之名送回控股公司後,再送到百慕大的公司。由於百慕大不向版稅徵稅,遂成為Google的避稅天堂。 ■《星期日泰晤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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