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書練
藝術家和時裝設計師的crossover是近年的時尚話題,這個話題的背後蘊藏了市場化後的另類情緒和藝術個性。
藝術家需要抽離現實而集中精力去獨立創作,但藝術作品美不美或好不好常常是離不開社會的審美情緒和欣賞者的認知水平的,尤其是那些非寫實性的藝術創作,往往需要創作者本身或有心人去闡釋,才能為一般人所了解和理解,那就是普及化的推廣活動。
許多傳統藝術家會把很多精力放在鑽研藝術技法上,不斷在顏料調色、材料組合,乃至藝術構圖上花功夫,卻不屑於向一般人解釋其作品內涵,有些藝術家甚至對自己的心愛之作束之高閣,孤芳自賞。
創作是為了自我滿足,還是為了跟人分享?或許兩者都有。要分享,就自然需要流通,所以,藝術家跟時尚界的合作就是最有效的渠道之一。這跟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時裝界興起的商標時裝(Logo Fashion)是一致的。有哪種方法,比把商標穿在身上,更有效地宣傳品牌?而把藝術品「印」在可流動的衣服或手袋上效果亦然。
今日名牌商品的概念也在改變,以手袋為例,已不僅是用來盛載物品的實用工具,其精緻的手工、精貴的用料,以及別出心裁的設計,已令它超越商品本身,成為一件可供收藏的裝飾精品或可供欣賞的藝術品,尤其是那些限量收藏版,而設計師要創造的「價值」顯然已不僅僅是其流行性,而是歷史性和未來性,於是,跟藝術家的跨界合作不但是當前的市場噱頭,也深具前膽性和歷史價值。
二十世紀兩位最偉大的西班牙裔藝術家畢加索和達利正是深諳這一點,他們積極地跨界創作,雖遭到當時的衛道士抨擊,然而,其抽象和超現實的藝術風格卻因為商品的流通而為人理解和接受,個人的藝術生命及其藝術品壽命更因此而得以延續,廣為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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