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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銀國際
日前,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副司長連啟華在「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通氣會上透露,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以及階梯電價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將在年內推出。根據發改委向國內主要油企下發的意見徵求稿,成品油調價間隔將從目前的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並有可能將成品油定價權下放給中石油(0857)、中石化(0386)、中海油(0883)三大石油巨頭。
中國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不是市場化的定價機制,其實質是政府定價。成品油價格分兩種情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於每桶80美元時,按正常加工利潤率計算成品油價格。高於每桶80美元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潤計算成品油價格。高於每桶130美元時,按照兼顧生產者、消費者利益,保持國民經濟平穩運行的原則,採取適當財稅政策保證成品油生產和供應,汽、柴油價格原則上不提或少提。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考慮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金、合理流通環節費用和適當利潤確定。
歷次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最終都沒有正常地反映供需間的關係。自2000年6月,中國政府宣布成品油價格與國際接軌以來,成品油定價機制已歷經多次改革,但始終未能最終穩定下來。無論是最初的一月一調,還是現行的以「國際油價22個工作日的移動平均價格變動超過4%即可調整成品油價格」的機制,都沒能形成國際油價、成品油的生產商和成品油的消費者等三者之間正常的成本傳導機制,不能令成品油價格及時地反映國內市場正常的供需關係。
定價權下放機會不大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成品油定價機制常常被人為擱置。儘管歷次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都有較為詳盡的操作細則和規範,但在國家發改委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國內成品油價格往往是該調不調,定價機制常被束之高閣。
成品油價格非市場化的深層次動機。當前,人民幣持續升值,土地成本和勞動力成本等要素成本已大幅上漲,如果再令成品油價格和電價完全市場化,並大幅提高國內製造企業的環境成本,那麼中國製造業的國際競爭力就會遭遇嚴峻挑戰。再者,成品油價格和電價高度關係民生。因而,國家發改委歷來在成品油價格和終端電價市場化問題上非常慎重。
維持石油石化行業「領先」的投資評級。成品油定價權若能下放三大國有石油公司,這將有利於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改善其煉油業務的盈利能力,是重大利好。不過,我們認為「成品油定價權下放、三大石油公司獲得自主定價權」的可能性不大。繼續維持石油石化行業「領先」的投資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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