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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錢修遠 上海報道)本報獲悉,2009年至今兩年半時間裡,上海一中院共審結毒品案件158件,毒品犯罪案件的被告人為外籍人員的55起,佔據了案件總數的三分之一。而這類案件的外籍被告人國籍主要集中於東南亞、南亞、東歐等地區,多為走私毒品犯罪,犯罪形式多為受僱單獨走私毒品。
去年11月5日,一名尼日利亞籍男子將11包毒品悉數藏在軸承中夾帶入境,被海關人員查獲。上海一中院最終以走私毒品罪判處他死刑、緩期2年執行。在另一起走私毒品案中,越南籍女子林氏金童在抵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後被海關關員從她攜帶的衣服紐扣裡查獲白色粉末204包。經鑒定,海洛因含量為48.63%,淨重582.9克。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處她有期徒刑15年。另一名女子阮氏喬斟入境時被海關關員從其拖鞋內查獲毒品489.14克。阮氏喬斟供述,她受人委託帶鞋子樣品來中國,對方答應給她400美元報酬,她不知道拖鞋內有毒品。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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