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大嶼山國際學校不滿當局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申請司法覆核圖推翻決定案件昨於高院續審。高院法官表明未必能趕及9月開學前頒下判決,遂在雙方同意下,把通知書的實施日子推遲至本年底,學校即使一旦敗訴,也可利用聖誕假期施工,安裝玻璃隔音天幕。
新學期前或難判決
噪音管制監督代表承認,環境保護署把該區劃為「郊區」前有參考城規會的大綱圖,但遭法官質疑。法官指出,城規會大綱圖把該區劃作「鄉村式發展」,旨在劃出該區的土地發展用途,而環保署則需就噪音管制作分類,兩者有別,不能機械式地搬字過紙。噪音管制監督代表遂補充,監察員曾3度實地考察,認為該區樓房疏落,以住宅為主,也從未見打鐵舖工作,才會得出那裡屬於「郊區」、以60分貝為噪音上限的結論。
噪音管制監督接到該校鄰居投訴,到場量度聲浪達62分貝,較法定上限高出2分貝,於去年3月向校方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要求維持噪音在60分貝以下,校方其後向噪音管制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被駁回。該校校監兼校長Serge Berthier,早前代表學校申請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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