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中年商人被指在中緬邊境開設百家樂賭場,並設立網站全程直播讓賭徒「上網」參與現場賭博,早前涉利用本港銀行戶口處理逾3億元黑錢而被判囚;惟他昨提出上訴,上訴庭認為控方無法證明被告真誠相信那些是犯罪得益,判他上訴得直,3項洗黑錢控罪均獲撤銷,押後頒布書面判決理由。
涉中緬邊境開賭網上投注
上訴庭昨裁定譚雄(59歲)上訴得直。控方昨指出,譚在原審時也承認2間賭場的所有收入由他分配處理,而緬甸內務部官員也供稱境內禁賭,2間賭場屬不法經營,譚知悉他利用本港銀行戶口收取的賭款實為犯罪得益。
上訴庭並不同意控方說法,指出賭徒不會對賭場合法性起疑,譚不一定清楚那是非法。此外,上訴庭也指出,商人基於保安理由,也會安排員工開戶口處理公司款項,譚利用員工戶口,不代表他有意隱瞞不法行為。控方案情指出,譚與家人自1999年起在中緬邊境開設「新東方賭場」,2007年3月,雲南省公安局拘捕譚2名兒子及情婦,譚則於2008年在長沙灣一銀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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