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港府正研究落實競爭法的執行細節,條例將設有緩衝期分期執行,並考慮生意額較低的中小企可獲豁免。不過,多個商會及中小企仍擔心競爭法會加重經營成本,最終會使不少中小企結業。消委會表示,當局不應因應企業規模大小而提供豁免,否則會損害法例的有效性。
立法會競爭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公聽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黎蕙明出席會議時稱有關條例有緩衝期分期執行,以便商界逐步適應,並正考慮生意額低過某一程度的行業可獲豁免。她又稱,在制訂相關法例時,將會參考外國例子制訂相關指引。她預計要數個月至1年時間才可成立競爭事務委員會,相信已有足夠時間讓商界適應。
多個商會和中小企代表擔心,競爭法會加重業界的經營成本,有代表更促請政府撤回草案,否則會導致不少中小企結業。不過,消委會及民間組織支持訂立競爭法,消委會副主席何沛謙表示,競爭法有助防止合謀定價、壟斷市場等情況,亦不應因為企業的規模大小而給予豁免,否則會損害法例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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