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外傭爭取居港權,有意見認為特區政府應在案件開審前,對《基本法》第24條尋求人大釋法。但據悉,特區政府認為,應待案件進入終審階段才考慮。
港府計劃一旦敗訴,會考慮採取限制續約等行政措施來減輕影響。不過,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當局在官司中勝算只得一半,而一旦敗訴,無論採取何種行政手段,都只能收「截龍」之效,並無法解決已來港7年或以上的10萬名外傭的居港權問題,因政府一旦敗訴,他們就會即時擁有居港權。
因此,她建議政府不論敗訴與否,應做好兩手準備,以徹底解決問題,包括修改《基本法》或尋求人大釋法,其中以釋法須時較短,是較佳的選擇,故該黨認為當局應尋求釋法,又指就算釋法,最少需時2至3個月,故當局的決定要「越快越好」。
民主黨公民黨主張「修憲」
不過,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均稱,外傭爭取居港權已進入司法程序,要對司法權有信心,特區政府不應在此時主動提請人大釋法,以免損害香港司法制度,寧透過修改《基本法》條文來解決問題。
據悉,特區政府無意在現階段考慮尋求人大釋法的問題,寧待該案進入終審階段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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