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特區政府公布將於9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工作。而律政司則會於10月展開招聘政府律師的工作。
是次政務主任等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及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方符合職位入職條件的有關部分。同時,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亦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將於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舉行。在香港舉行的考試申請日期為香港時間8月5日至18日下午5時。
有意在2011至12年度招聘中,申請有關職位但尚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者,又或希望應考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必須在申請期內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申請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職位的人士,將不會自動獲邀參加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應考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詳情及相關網上申請系統,將於上述兩段申請期內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至於2011至12年度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職位的招聘詳情,將於9月另行公布。
律政司10月招聘政府律師
另外,律政司將於10月招聘政府律師,投考有關職位者必須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及在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就所需成績而言,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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