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對中年夫婦不滿9歲獨生女兒放學後遲歸家,遂罰她在屋外走廊罰企。最終女童因凌晨時分在青衣長宏h公屋大堂流連達6小時,被保安員發現後報警揭發。涉案夫婦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名,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2人12個月感化令,並將在9月26日向感化官索取進度報告,了解2名被告有無盡力照顧女兒。
辯方昨呈上受害女童及女被告的求情信,其中女被告表示深感後悔,承諾不會重犯;而受害女童亦稱希望一家團聚。辯方求情時表示,社署於案發後收到個案轉介,即時與醫生及社工跟進,認為現時被告夫婦和女兒的關係良好。
官:不剝奪照顧女兒時間
裁判官李家齊判刑時指出,2名被告早前認罪,還柙期間,法庭曾頒下兒童保護令,裁判官亦曾見過被告夫婦幾次,很了解他們的家庭背景,觀察到他們的家庭親密,看似只是一時不為意獨留小童的危險性,但相信被告夫婦在還柙17日期間,已有深切反省。為免剝奪他們照顧女兒的時間,遂判以12個月感化令。
案情指出,報稱任職散工的鄧姓男被告(44歲)與在福利機構任派飯員的葉姓女被告(35歲),於本年5月30日晚上,因不滿女兒放學遲歸家,不准女兒返回青衣長宏h寓所,命令她在屋外走廊罰站,直至翌日凌晨。大廈保安員之後發現女童在大堂流連,了解情況後於是報警。女童在父母還柙期間,曾交由社署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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