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羅先生因不獲批法援,無法控告有關醫生、護士和醫院。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偉龍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公私營醫院的醫療事故不時發生,一批苦主及家屬昨日遊行至中環政府總部,投訴醫療失誤導致他們身心受損,以及痛失至親;又不滿醫院的投訴機制「醫醫相衛」,若訴諸法律,家屬必須提出充分理據,例如聘用醫學專家撰寫報告,涉及巨額費用,部分人因無力負擔,無法申請法援控告涉事醫院和醫生,他們促請當局改善醫院投訴機制及法援制度。
6、7名醫療失誤的受害人及家屬透過網上號召,昨日遊行至中環政府總部,促請當局改善醫院投訴機制及法援制度。羅先生表示,79歲的老父在2008年10月因出現中風症狀,到瑪麗醫院求診及留院觀察。留院2日後羅先生探望父親,發現他嘔吐症狀加劇,遂向護士求助,但護士稱醫生正忙於處理新症,拒絕急召醫生;其後羅父右大腿和腹部劇痛,護士亦沒有理會。同日羅父情況惡化,經搶救後不治。羅先生指摘醫生、護士及院方失職,但死因庭卻裁定羅父「死於自然」。羅先生因無力支付醫學專家的酬金,又無法援,惟有循民事途徑控告有關醫護及醫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