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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西貢著名海鮮菜館「全記」股東吳金福,2006年身懷營業額80多萬元往銀行途中,遭2名賊人打劫,揮刀狂斬頭及上肢,右眼一度失明,吳坦言終生無法忘記遇襲一幕。法官昨斥責「刀手」是危險人物,重判他入獄12年。
官指被告危險人物
法官指出,雖然被告郭毅敏(38歲)自稱沒有策劃劫案,但身為「刀手」的他角色重要,與同黨利用事主吳金福(46歲)獨自攜巨款走僻靜小巷的特點犯案。法官續指出,被告早於1996年曾爬窗潛入單位打劫,綁起女戶主及企圖與戶主女兒肛交,有施以暴力的紀錄,可謂危險人物。
事主右眼一度失明
案情指出,吳金福身中逾10處刀傷,其中右眼眉上方延至顎骨的傷口長達16厘米,深至肌肉,右眼一度失明,臉龐及上肢也留有永久疤痕。法官昨引述吳金福數日前的供詞,指劫案影響他一生,除視力受損、無法提重物外,心理也受創傷,至今仍怕遇襲。
控罪指出,被告於2006年10月16日,在西貢萬年街與一名在逃男子搶劫吳金福,他早前承認搶劫罪。案情指出,當日戴口罩的被告手持牛肉刀從後襲擊事主,糾紛間雙雙倒地,原本在賊車候命的同黨此時上前幫手亂刀狂斬事主,事主起初以被告擋刀,但最終不支放走被告,2名賊人掠錢乘賊車逃走。警方同日在西貢北港路尋回賊車,去年一月發現被告DNA與賊車血跡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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