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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指出,人民幣FDI目前正廣泛公開徵求意見,將爭取在9月實施。 香港文匯報記者何凡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凡 北京報道)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24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商務部最新出台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人民幣FDI)有關問題的徵求意見稿,是落實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支持香港發展有關指示的具體措施,目前正廣泛公開徵求意見,將爭取在9月實施。該措施將面向港澳台地區及外國投資者,且對中國外匯儲備的影響不大,不會明顯造成外儲的增加或減少。
參與制定該政策的央行官員向本報透露,香港人民幣存款快速增長,今年底不排除「摸高」到接近萬億元水平的可能性。當前,提高境外主體持有、使用人民幣的意願,不能僅靠升值預期,穩步拓寬人民幣循環渠道已是勢在必行。
該官員表示,政策設計的思路,不僅在於取道香港加快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令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吸引力大增,還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企業跨境貿易、投資提供便利化,令人民幣的雙向流動更為優先、更加便利。
意見稿出台 5日內完成審核
允許香港企業以人民幣到境內直接投資,是李克強副總理上周訪港時宣佈的挺港重要措施之一。商務部22日深夜出台的徵求意見稿共有14條,迅速跟進落實上述措施,並首次明晰出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的審批與監管框架,也將去年下半年小範圍啟動的相關試點項目正式化。值得一提的是,意見稿指出,商務部審核或提出審核意見將在收到報送情況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安排十分便捷。
沈丹陽表示,目前境外的人民幣主要集中在香港和台灣、澳門,在新加坡等周邊國家與地區也有一定存量。他說,出台該辦法是落實國務院決定的具體措施,是為了推進跨境人民幣貿易投資,為了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的工作。
對外匯儲備影響不大
沈丹陽指出,商務部正就該文件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本月31日,並爭取在9月份實施措施。意見稿指出,人民幣FDI是指外資在境外以合法渠道獲取的人民幣,到內地直接投資。「合法渠道」有兩類:一是通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或股票等方式取得的人民幣;二是外商在內地投資賺取並匯出境外的人民幣利潤等。
文件明確禁止人民幣FDI在中國境內直接或間接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於委託貸款或償還國內外貸款。文件中並未為人民幣FDI設定額度限制,但明確劃分出審核等級。即由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審批且屬於四類情形的人民幣FDI,須報商務部審核(詳見附表)。
對於推出人民幣FDI對中國外儲的影響,沈丹陽表示,由人民銀行和外匯管理局作答更為合適。他的個人看法是,可能有兩方面情況發生:從貿易的角度而言,一部分外匯將留存在香港或者其他地方,人民幣流出,外匯流入,外匯儲備會因此增加。而從投資的角度看,人民幣由國外通過投資的方式進入並使用,將減少外匯儲備。「新措施出台後,對外匯儲備的整體影響應該是相抵的,不會特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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