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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兩岸民眾近年的交流趨密,美國對台軍售損害這種良好勢頭。圖為兩岸空中直航青島至台北首航。 資料圖片
有學者指,美國軍售的底線,是令台軍在海空方面(尤其戰機方面)對中國大陸擁有技術優勢。1979年,在美國承認「一個中國」並與台灣斷交的大前提下,中美正式建交。不過,在建交談判中,雙方就美對台的軍事關係問題一直未能達成協定。美國在同年3月通過《與台灣關係法》。該法第三條表明,解除正式的美台外交關係後,美國將令台灣能獲數量足以使其維持足夠自衛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美國總統和國會將依據他們對台灣防衛需要的判斷,遵照法定程式,來決定提供上述防衛物資及服務的種類及數量。
1982年,中美簽署《八一七公報》(簡稱《公報》),但當中沒有明確規定美國對台售武何時終止。美國前總統里根在與中國大陸簽署《公報》時,為降低《公報》對台軍售限量的影響,向台灣作出「六大保證」,其中包括不設定對台軍售的終止期限、不變動《對台關係法》、不在事前與中共磋商對台軍售等。在上世紀90年代以來,《公報》幾乎被美國棄置,美國對台軍售的力度持續攀升。
軍售力度持續攀升
今次美國對台軍售,雖然未如台灣所願出售更先進的F-16C/D,但對F-16A/B的升級力度相當大,整體性能與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甚至美國空軍現役的F-16C/D相比,都不遜色。
另外,在美國總統奧巴馬的3年任期內,對台軍售總額達到前任布什8年任期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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