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何東花園保育未達共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10-1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何東花園的主樓,呈現了「中國文藝復興」風格。發展局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曾雁翔) 位於山頂道的何東花園今年初獲政府列為「暫定法定古蹟」,命令保護期尚有3個月,保育工作迫在眉睫。古物諮詢委員會的研究顧問報告指出,何東花園極具社會人文和建築價值,是香港碩果僅存具有「中國文藝復興」風格的民居,委員會冀能將「主樓」和「花園」一併保育。政府需要在保護期完結前與業主達成共識,有可能要透過補償業主,方能列為法定古蹟。

 古物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公眾簡報會,公開2份研究顧問報告,研究何東花園的社會人文價值和建築價值。香港大學香港人文社會研究所報告指出,歐亞裔商人何東成功在山頂建造何東花園,打破港英殖民地政府不准非歐籍人士居住山頂,以及不准在山頂建造中式建築的不平等規定。

「中國文藝復興建築」風格

 負責研究建築價值的香港大學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助理教授李浩然指出,上世紀20至30年代中國建築師倡導「中國文藝復興建築」運動,利用西方技術和物料呈現中式美學風格,藉此重振中華文化,而何東花園聘請來自上海的建築師,將該運動的精神融入設計中。而「中國文藝復興建築」風格多見於教育機構,民居的例子可謂少之又少,相信是唯一現存的「中國文藝復興建築民居」。李浩然強調,花園與大宅不能分開保育,原因是花園的景觀無可取代,加上當年何東妻子張靜蓉經常在此舉行佛教儀式和活動,刻意將花園營造成「人間淨土」,具有宗教意義,假設大宅局部發展成私人物業,他日花園變成人來人往的公園,「淨土」的本質便會變質,失去保育意義,建議用作佛教場地或佛學課程研修地點。

委會盼主樓花園一併保育

 由於何東花園屬於私人物業,如政府將花園列為「法定古蹟」,必須先取得業主同意。何東花園分為「花園」和「大宅」2部分,據了解,現時業主只願意保育「花園」區域,大宅部分則有意發展。

 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保育何東花園將有3種可能性,最理想是業主無條件捐出整個項目供政府保育、或保育部分地方,最後一個可能是當局提供補償,例如「以地換地」或「現金補償」換取整個項目作保育。委員會將盡力提供協助,有信心當局能解決問題。

相關新聞
限實用面積報價 誤導新盤買家可囚7年 (圖)
消委會批「冷靜期」搵笨 (圖)
立法規管一手住宅銷售建議撮要
財經述評:立法需時 堵塞漏洞待觀察
阻授權人執法 可監禁半年
業界對報告建議回應
三地「撻訂」代價比較
施政報告傳提全新房屋計劃 (圖)
鄭汝樺:多宗覆核阻延基建
教聯望再增教育開支 (圖)
施政報告及「解畫」行程安排
工聯民調:近9成青年擔心住屋
連環當街斬人案 將軍澳刀魔落網 (圖)
涉櫃員機偷600元 名模Jessica.C被捕 (圖)
地盤天秤塌吊臂 困操作員半句鐘 (圖)
涉迷劫兩翁15萬 內地婦否認誤殺
掟粉入中聯辦 社民連2成員竟無罪
假牌車衝燈撞的 司機被捕3漢逃
女工墮垃圾槽 困5小時險臭死 (圖)
縱論香港:禍港連擲兩彈 訟棍豈能撇清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