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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羅敬文) 政府去年4月推出的活化工廈政策初見成效,至今已批出36宗申請,將釋出38萬平方米樓面改作寫字樓、餐飲、零售及酒店等用途。為使政策更具彈性,協助活化的工廈進一步「拆牆鬆綁」,港府經檢討後建議明年4月起推出5項新優化安排,包括容許工廈變酒店時可打通地下2層令大堂更「高大」,外牆可改裝成玻璃幕牆等,並同時將計劃延長3年。發展局表示,優化安排可吸引更多業主籌組活化計劃,但為防濫用,因改裝造成的樓面損失則不獲補償。
發展局去年4月推出的活化工廈政策,雖已放寬工廈改裝及重建要求,但仍存有不少限制,包括要求改裝後的工廈保留原有結構、不得增加建築物高度等。
掃除「絆腳石」增彈性
發展局發展機遇辦事處主任羅志康(見圖)接受香港文匯報獨家專訪時稱,當局已於今年9月完成活化工廈政策的中期檢討,發現要活化工廈,最大的障礙是業權分散,業主要達成共識改裝整幢工廈,甚至進行重建並非易事,當局遂計劃在現有政策上進行優化,提供更大誘因鼓勵業主活化,並為改裝工廈帶來更大彈性。
羅志康表示,不少業主反映現行政策規定改裝工廈時須保留原有結構,維持原來的樓高及體積,泊車位亦有規限,是不少活化計劃的「絆腳石」。他舉例說,業主在改裝時欲把工廈改頭換面,引入創意元素,部分計劃改裝為酒店的項目,需打通地下2層以改裝為樓底較高的大堂,若絲毫不准改動結構,將會影響活化政策的吸引力。
電梯機房可遷至天台
當局提出5項優化安排,建議明年4月實施。新安排雖然仍會限制工廈維持樓高及體積,但准許工廈進行不多於10%樓面的結構改動、業主可以在工廈外牆添置玻璃幕牆等。羅志康表示,工廈外牆添置玻璃幕牆將不會被視為增加大廈體積,當局亦容許業主把公用設施由地下遷往天台,但不得佔用天台50%面積,變相騰空部分樓面面積,例如升降機機房可遷至天台,但必須符合無障礙走火通道的指引。
樓面損失不會獲補償
當局在檢討政策時,有業主希望因改裝而造成的樓面損失可獲補償,但最終不獲當局考慮。羅志康表示,業主改裝工廈本已免繳改變用途的「豁免費」,新安排有必要避免業主借改裝為名、重建為實濫用政策,以享用更多優惠,況且改裝造成的樓面損失應視作業主的投資之一,可提升市值,不應享有港府額外補償。羅志康相信,不少工廈業主正部署改裝工廈。他又稱,隨著是次修訂建議落實,料能吸引更多業主提交申請,勢必加快工業區更新的步伐,注入新的經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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