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近年香港的中低價酒店房間供不應求,有部分人違法將住宅改為無牌旅館,卻對旅客安全毫無保障。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透露,截至今年10月31日,該局於過往兩年共接獲34宗有關違規經營旅館的投訴,檢控了其中13宗個案,而被告的最高判罰為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2年。民建聯副主席李慧琼認為,政府應研究改裝住宅作酒店的情況,並加強巡察和檢控工作。
李慧琼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書面質詢,指自從內地開放港澳「個人遊」後,香港中低價旅館的需求大增。她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未取得旅館牌照前,便在住宅樓宇內偷步經營旅館,並不滿當局容許在住宅樓宇內開設旅館,對大廈管理、保安以至住戶出入都構成嚴重影響,要求政府加強有關巡察和檢控工作。
曾德成:主動出擊巡查檢控
曾德成在書面回覆中解釋,牌照處會派員進行多次實地視察,如發現有旅館涉嫌「偷步經營」,便會按照既定程序,轉介有關個案予牌照處的執法小組跟進。經調查後如發現有足夠證據證明該處所違規經營,便會採取檢控行動。牌照處亦會主動與其他有關部門及執法機構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以及定期瀏覽報章及網頁及主動作出地區巡查,搜集有關懷疑宣傳違規旅館的資訊。
他續說,為加強打擊無牌經營旅館,旅館持牌人如因無牌經營旅館而被定罪,旅館業監督定必會考慮援引《條例》第10條,撤銷該持牌人持有的所有旅館牌照或拒絕為該等牌照續期。截至目前,共有5個旅館牌照因持牌人經營無牌旅館而被撤銷或拒絕續期。
另外,就工廈改裝為酒店的進度,曾德成說,截至今年10月底,地政總署共接獲6宗工廈整幢改裝作酒店用途的申請,其中1宗已獲批准,2宗正在處理。餘下3宗則由於未能符合申請特別豁免書的資格,由申請人主動撤回或被地政總署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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