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0歲大專生在社交網站結識2女童,分別於首次見面便邀女事主及其女友人到同黨寓所同飲酒談歡,乘少女稍醉之時,涉誘勸她們服下「解酒藥」,令她們神志不清再性交,2案共有5女童受害,其中1女更涉遭4男輪姦。5名涉案青年昨於高院否認共13項施用藥物非法性交、強姦、非禮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受審。
5名被告為林偉龍、楊文忠、鍾志和、洪永峰及楊光暉,年齡20歲至27歲,分別報稱學生、髮型師、雲石店少東及倉務員等。
案情指,首被告以「M仔」名義在facebook社交網站,分別認識年僅14歲事主Y及15歲事主A,Y帶同友人X,A則帶同孖生姊妹B和C,先後於本年1月21日及22日跟「M仔」首次見面,而「M仔」則夥同其他被告,邀請她們到同黨家中,將伏特加、紅酒及黑啤拌和汽水暢飲,趁她們有醉意時,便提議服食「解酒藥」,但實為俗稱「藍瓜子」的安眠藥,各女童服用後都感到「頭重重、好暈」,對往後發生的事情感到迷糊,隨後慘遭5名被告性侵犯,其中X更遭首被告至第四被告輪姦。
事後首被告向Y稱:「識得好多高級督察,報警冇用,屈返你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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